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消息,原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黨委委員、董事陳耀明涉嫌受賄一案,由河北省定州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定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陳耀明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陳耀明簡歷
陳耀明,男,漢族,1964年1月出生,湖南衡陽人,大學本科學歷,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96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4年8月至2001年8月,歷任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綜合計劃處幹部、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防偽印刷公司籌備組成員,海南華森實業公司(印製公司下屬企業)副總經理、總經理,上海印鈔廠副廠長等職。
2001年8月至2021年1月,任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2021年1月至12月,任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黨委委員、董事。
2021年12月主動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