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7日)表示,《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規例》)已於去年9月1日正式生效,落實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實名登記制)。根據《規例》,電話智能卡用戶須於今年3月1日開始為其電話智能卡進行實名登記。
當日起新發售的電話智能卡(包括上台月費服務及電話儲值卡),均須在啓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而現行的電話儲值卡用戶須於2023年2月23日或之前向所屬電訊商完成實名登記。未有完成實名登記的電話儲值卡會在上述時限後不能繼續使用。至于正使用上台月費服務的用戶,除非「轉台」或開立新的電話號碼,否則無須再作登記。
政府表示,實名登記過程簡單、方便和快捷。用戶可根據所屬電訊商以短訊或其他方式發出的實名登記指示,透過不同途徑包括所屬電訊商門市、流動應用程式或網頁進行實名登記。個人用戶須登記其姓名、出生日期、香港身份證號碼及提供香港身份證副本。16歲以下人士登記時須得到一位年滿18歲成年人的確認,並同時登記該名成年人的資料。企業用戶則須提供其商業登記資料及指定某人士作為負責人,並提供該名人士的個人資料。
在實名登記制下,個人用戶每人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不多於10張電話儲值卡,企業用戶則最多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25張電話儲值卡。上台月費服務則沒有登記數量限制。有關實名登記制的詳情可瀏覽網頁(www.ofca.gov.hk/simreg)。
政府會陸續推出一系列宣傳措施,以提醒大眾實名登記制已經實施。政府亦會透過與各部門、社福機構和電訊商的攜手協作,循多渠道協助有需要的人士完成實名登記,詳情將於稍後公布。
實名登記制於去年9月1日起分兩階段實施,電訊商於首階段,即今年2月28日或之前為實施實名登記制按《規例》的要求完成相關設施及系統。通訊事務管理局已就實名登記制的具體運作細節和要求向電訊商發出指引。實名登記制適用於所有由香港電訊商發出,於本地用於人與人溝通之用的電話智能卡(包括語音、數據及/或短訊服務的電話智能卡)。(中通社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