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媒聯合新聞網報道,台灣地區法院去年判死刑定讞、法務部門執行死刑案件,首度創下「雙掛零」紀錄,台灣形同邁向「實質廢死」時代。
報道指,法院「不輕易」讓死刑案件定讞成趨勢,近五年死刑定讞只有三件,去年死刑定讞案件掛零,從死刑逆轉變無期徒刑確定有三件。
而蔡英文上任至今,僅執行李宏基、翁仁賢兩名死刑犯;其中,在2018年雖無死刑定讞案件,但法務部門負責人蔡清祥在當年簽署李宏基的槍決令。自2020年後迄今,近兩年時間未再執行死刑。蔡清祥表示,台灣正朝逐步廢除死刑方向推動。
據悉,台灣存有「死刑存廢」爭議多年,陳水扁時期的法務部門負責人陳定南在2001年就職周年記者會上首度喊出要「廢除死刑」政策,但多數民意反對,法務部門後來透過減少執行、修法刪除唯一死刑規定,「逐步朝向廢死目標」。
以去年為例,法院把縱火燒死6人、4度判死的湯景華,罕見自行改判為無期徒刑定讞,引發外界高度討論。其中最大爭議便是擴大解釋不能判死刑的條件,把「間接故意」殺人罪視為不應判死刑的理由。
另據聯合報13日報道,射箭教練陳伯謙2018年殺害高姓女學員,勒斃後分屍棄置荒野,一審被判死刑,但二審時法院認為陳「自首」,改判無期徒刑。
據悉,島內歷次民調均顯示反對廢除死刑的比例超過八成,民眾無法接受廢除死刑。前立委孫大千在社交媒體指出,「連死刑都不敢判決,還要台灣人民相信社會安全網嗎?」,稱民進黨再一次地把「黨意」凌駕在民意之上。
孫大千質疑,什麼叫做有教化可能?用什麼標準來判斷有教化可能?十惡不赦滿手血腥的加害者只要在庭上稍微表示有悔意,法官就可以順勢宣布有教化可能嗎?那麼,以後這些惡貫滿盈的人渣只要在庭上裝得夠逼真,他們就可以逃過法律的制裁嗎?
報道指,不少被害家屬感受司法守護的是「加害者的人權」,無視被害者的傷痛,尤其法官在判決免死理由,有時感覺只為讓加害者活命,但對被害家屬形同二次傷害。
頂圖:台北看守所槍決死囚後,運送遺體離開的生死門。圖源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