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衞生局今日(21日)下午在政府總部舉行簡報會,介紹「疫苗通行證」的具體執行安排。當局公布,「疫苗通行證」簡稱「疫苗通」,將於本周四(24日)實行。
「疫苗通行證」適用範圍包括街市、超級市場、商場和食肆等。政府表示,市民進入或逗留在處所,需要接種新冠疫苗;另外以行政指令方式,在學校、公立醫院及政府辦公室實施,學生、服務使用者等可獲豁免。政府會在食肆及會址,採用主動查核方式,市民需要主動出示「疫苗通行證」,處所負責人要使用政府提供的二維碼掃描器,掃描市民的疫苗二維碼;超級市場、商場等會採用被動查核,市民不需要主動出示「疫苗通行證」,但執法人員有機會抽查。
「疫苗通行證」會分3階段推行,4月29日前會要求市民接種最少1劑疫苗,並會逐步提升疫苗接種數量的要求,最終達至要求市民接種3針疫苗。第一階段實施「疫苗通行證」開始時,所有12歲或以上的人士須接種最少一劑疫苗;第二階段於4月底開始,所有18歲或以上人士必須接種最少兩劑疫苗,12至17歲人士只須接種最少一劑疫苗以符合要求;第三階段6月底開始,所有18歲或以上人士如已接種第二劑疫苗超過9個月,就必須接種三劑疫苗才會獲視為符合要求,12至17歲的人士如在6月底開始打第一針,即已經超過6個月,故有關人士必須接種兩劑疫苗才能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