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昨日訂立緊急情況規例,賦權政務司司長可以書面形式豁免醫護註冊的法定要求,這意味內地醫護可免註冊到港執業。醫療衛生界立法會議員林哲玄接受本地傳媒訪問時表示,內地醫療團隊可以用分隊形式參與急症室及重症病房的治療。
林哲玄指出,就算確診的重症的比率不變,隨着確診人數增加,急症室及重症病房的負荷必然會加重,因此這兩個部門均適合引入內地醫護。他說,兩地醫療人員的治療方法或有不同,難以分散融入本港的醫療隊伍。因此建議如本港如有團隊因有醫護人員確診而未能運作,內地醫護可以整隊入替,「連儀器都送落嚟」,減少磨合所需時間。
林哲玄坦言,早兩天對政府計劃豁免註冊仍有保留,但眼見確診數字飆升,醫護人員以及醫療儀器均十分缺乏,認為應以「戰時狀態」思維看待事件,以國家標準引入內地醫護可行。
而對於內地醫護來港後的監管問題,林哲玄稱,內地同樣有醫生註冊制度,醫療人員亦受管制,不過認同若果有患者病逝,可能牽涉法律程序,下一步需要透過機制處理。
港府昨日宣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的《緊急情況(豁免法定規定)(2019冠狀病毒病)規例》(《規例》)即日刊憲生效,為政府推行中央支援的防疫抗疫措施提供法律基礎,包括籌建醫院及隔離設施等,以容許特區政府豁免某些人士或項目的相關許可、註冊及申請等法定要求。
《規例》賦權政務司司長可為預防、抵禦、阻延或以其他方式控制指明疾病的個案或傳播,或治療感染指明疾病的病人,在顧及各種在《規例》中訂明的因素後,以書面方式批予豁免,容許人士或項目無須符合成文法則的若干規定(包括牌照、權限、批准、豁免、許可證、註冊、標準或規格的規定)。
這意味內地醫護來港救治患者不會被視為「無牌行醫」,有助特區政府更靈活迅速地善用內地的支援及資源。
頂圖:由內地支援香港抗疫工作專班派遣的第二批內地援港抗疫醫療防疫工作隊於2月19日下午抵港,全力配合特區政府開展相關工作。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