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早前發生虐兒事件,警方至今共拘捕26人,案件現時總共涉及40名兒童。昨日被捕的2名分別23歲及53歲院舍女職員,各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今早(3月1日)押解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2人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案件押後4月25日再訊,2人獲准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以及不得參與任何照顧兒童工作。
2名被告為陳靄盈(23歲)及盧敏兒(53歲)、均報稱前幼兒工作員。控罪指,兩人分別於2021年12月2日及12月19日,在旺角砵蘭街387號地下「童樂居」內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兒童責任,但卻分別故意襲擊2歲男童E及2歲男童B,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下令,2名被告要遵守以下的保釋條件,包括各自交出1萬港元保釋金、不得離開香港、每周到警署報到2次、不得間接或直接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進入案發地點、不得接觸案發地點任何職員或兒童,以及不得參與任何照顧兒童的工作。(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