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舖中小業主大聯盟」今天(4日)公開回應「香港零售管理協會」信件,認為零售管理協會之前出信是搞錯對象。
回應聲明全文如下:
疫情下業主與租客同坐一條船,應該同舟共濟,在大家都有困難之時,應該互相扶持,有商有量,共同打贏這場抗疫硬戰。
對於零售管理協會要求政府6個月內禁止業主追討租金的要求,我們認為協會針對業主是搞錯對象,會產生更多社會矛盾。對此,我們有以下簡單回應:
(1)此信描述商戶交租情況有糾正的必要,根據紀錄顯示,今年2月份大部分的租客已沒有交租,3月份更加是絕大多數沒有,而事實上從去年12月份及今年1月份開始,有很多商店已經開始欠租。
(2)如果沒有先決條件,此條例不宜通過,否則起了壞的先例,以後可以隨便侵犯私人產權,破壞合法精神,干預自由市場經濟。
恐怕將來社會上會有諸多不合情理的訴求,就像:一個失業的打工仔去商店買衣服,向店主講明半年後才來付款,價格再減一半,然後叫政府立法可以嗎?
(3)疫情下政府實施防疫措施,商戶營商環境惡劣可以理解,要挽救經濟、減少商店關閉以及引致的失業潮,最好的方法是:業主、商戶共同協商,有誠信的租戶自然希望可以寬減租金,不必將租金累積一大筆才交付,因此洽談減租及即時交租是最好的做法,相信大部分業主樂於作出寬減。
(4)政府在施政報告中大派664億金錢舒解民困,同時也介入商戶及業主的租務中。既然如此,政府應撥多一點點款項幫助真正受苦的一族才合理,因此,我們雙方應該共同呼籲政府撤回此條例立法,改為撥款資助商戶和業主,並作出租金擔保。
我們認為此舉可以挽救商戶,也可以保住打工仔飯碗,相信各方面都可以接受。專此。感謝大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