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廣東省印發《廣東省數字政府改革建設2022年工作要點》的通知,擬全面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進一步健全公共數據管理和運營體系,完善數據交易流通平台和機制,加強數據要素相關標準和技術研究,探索構建個人和法人數字空間,力爭在年內取得新突破,推動數字經濟創新發展。
《工作要點》提出,在全省複製推廣數字政府基層應用建設試點優秀成果經驗。支持廣州、陽江、雲浮市探索「城市碼」「省事碼」應用,支持深圳市探索統一身份認證平台深圳分中心與省平台互信、備份,支持珠海市探索公共數據資源治理能力成熟度評估模型(PDMM),支持惠州、肇慶市探索「免申即享」「無感辦理」模式,支持東莞市探索建設基於區塊鏈的證照查驗平台,支持中山市探索政銀數據融合創新應用場景。
深化「互聯網+監管」。優化升級「互聯網+監管」平台,推動建立省、市、縣(市、區)、鎮(街)四級監管事項一張清單,理清監管責任鏈條。建設完善行政執法綜合數據主題庫,統一歸集共享行政執法綜合數據,減少監管數據重複報送、多頭報送。推動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現監管數據互認共享,促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信用監管有效銜接。創新非現場監管手段,對重點監管對象實行全時段動態監管,減少監管盲區、提升監管能力。
此外,擬促進數據交易流通。依託現有交易場所建設省數據交易場所,搭建數據交易平台。推動數據經紀人、「數據海關」試點。支持深圳市設立數據交易市場或依託現有交易場所開展數據交易。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大數據中心,健全大灣區數據基礎設施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