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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2人涉嫌就元朗丁屋物業發展項目串謀詐騙地政總署

廉署起訴2人涉嫌就元朗丁屋物業發展項目串謀詐騙地政總署

責任編輯:靜文 2022-03-16 12:29:52 來源:香港商報網

 廉政公署今早(16日)落案起訴1名丁屋發展商負責人和元朗1名村代表,控告他們涉嫌串謀其他人士在14年間詐騙地政總署向1個小型屋宇物業發展項目批出多張建屋牌照。

 據了解,該丁屋發展商負責人為72歲的王光榮、元朗1名村代表則為65歲的程振明,兩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將被帶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廉署引述調查顯示程振明約自1996年起向元朗原居民收購「丁權」,以發展一個在水蕉新村內的丁屋物業項目;他約於2005年3月與由王光榮控制的丁屋發展商達成協議,委派自己為受託人合作發展該丁屋項目。程振明於是繼續向原居民收購更多「丁權」,並安排他們申請在水蕉新村興建丁屋的建屋牌照。

 控罪還提到王光榮及程振明涉嫌於2005年5月至2019年5月期間,一同及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地政總署,藉虛假陳述而誘使地政總署署長及其職員違反其公共職責而行事,即向根據丁屋政策申請建屋牌照以興建丁屋的申請人批出建屋牌照。

 廉署指,王光榮及程振明涉嫌虛假地表示上述每名申請人均為位於水蕉新村有關土地地段的唯一合法註冊業權人,並就該土地地段申請建屋牌照,更提到申請人從未與任何人士訂定任何協議或安排,以轉移或其他方式處理其土地地段或其任何權益;而且申請人從未作出亦無意作出任何私人安排,把他們根據上述丁屋政策獲得的權利售予其他人士或發展商。

 廉署表示,其調查發現水蕉新村於上述期間興建了多幢丁屋,並以一個私人屋苑的名義以丁屋市價900至1,300萬元不等出售予公眾;王光榮控制的丁屋發展商則就該私人屋苑售出之115幢丁屋,獲取逾10億元。(中新社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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