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因應疫情押後至5月8日,提名期下月3日展開。特首林鄭月娥今日(16日)出席例行抗疫記者會,被問到會否再次押後特首選舉,她稱再次押後選舉比上次困難,不可能是特區政府自行決定,目前未能交代會否押後選舉。
林鄭說,從法律上,現在還有可以再押後特首選舉的空間。基本法規定了行政長官任期5年,若特首選舉再押後,就已超越了特區政府處理的能力,非特區政府可自行決定的。行政長官是中央任命的官員,特區不可無「特區之首」,要視乎中央意見。若再押後特首選舉,可以說比上一次更加困難,需要和中央再次商討。
林鄭指出,上一次特首選舉押後,是自己向中央提出報告,中央表示贊成。所以同樣的程序,相信任何再押後特首選舉的考慮都會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