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香港治安的警務處,有一支巡邏隊伍的日常工作,是經常要穿梭於新界村落、野外和山嶺巡邏。這支隊伍有一個別名叫做「穿山甲」(TSUEN SHAN KAP),並且曾經使用穿山甲的圖案作為標誌,是因為這支巡邏隊伍與新界鄉郊的野生動物穿山甲的生態相似,因而得名。這支隊伍的官方名稱是「鄉村巡邏隊」,簡稱「村巡隊」,英文是VILLAGE PATROL UNIT,簡稱「VPU」。
圖為正在鄉村巡邏的 「穿山甲」 人員。
「村巡隊」成立於1949年
警察「鄉村巡邏隊」的隊伍,是早於戰後的1949年在大埔成立,成立初期是一支小隊形式,當時只由8名警務人員組成,編制由一名警長帶領7名警員。隨後逐漸增加人手,直到現在的鄉村巡邏隊,已編制約160人。
初期的「村巡隊」,是沒有設立「隊」的總部,後來於1967年12月在船灣淡水湖警署內,設立警察鄉村巡邏隊的總部。到了70年代初期,「村巡隊」再擴大編制,由一位高級督察擔任主管,其下設有一位高級警長擔任行政,並編制有兩名警察司機。此外,「村巡隊」增設為16個巡邏小隊,每個小隊由一名警長帶領3名警員組成。
在1970年代,英治時期的新界鄉村巡邏隊總部招牌。
早期隊員大多諳熟客家話
顧名思義,「村巡隊」是專責於新界及離島上的鄉村甚或偏僻的鄉郊野地巡邏的隊伍,是有別於日常在市區或市鎮的街道上擔任巡邏的小隊;初期的「村巡隊」要負責於當時新界交通不方便的窮鄉僻壤,包括新界東、西兩邊的島嶼巡邏。
「村巡隊」更有一個特色,就是因應居住在香港各條大小鄉村,大多是說客家話的客家籍原居民,因此早期的隊員大多是諳熟客家話,甚至有的隊員更是客家籍的原居民。
初期的「村巡隊」更兼負為新界警察指揮部搜集鄉事動向資料的任務。「村巡隊」人員因此要在各處巡邏任務時,探訪各村的鄉事負責人和村民等,在訪談中蒐集有用資料。之後,每個小隊的警長負責定期書寫一份詳盡報告,再經由村巡隊總部向新界警察總部報告,再呈上「警察總部」報告,作為「警察總部」以及新界理民府的參考資料。
作者簡介
林建強,刑事司法理學士,湖北警官學院客座教授。退役香港警察偵緝警署警長,從事刑事偵緝工作卅多年,曾獲香港特區政府頒授警察榮譽
獎章勳獎。學術方面以警察史、犯罪學、幫會等研究方向。亦為歷史文物收藏家,曾獲「全國十大警史文物收藏名家」名銜。編著出版《中國禁毒文物》圖冊。
頂圖:「穿山甲」巡邏人員在巡邏時探訪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