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在當天夜間發布的聲明中說,經過近8小時的三方會談,歐盟立法者就《數字市場法案》達成臨時協議。《數字市場法案》將限制被認定為「看門人」的科技巨頭的某些行為,使歐盟委員會能夠對其進行市場調查並制裁其不合規行為。
根據聲明,「看門人」企業指那些提供社交網絡、搜尋引擎等「核心平台服務」的大企業,其市值至少為750億歐元或年營業額75億歐元,還需在歐盟每月至少有4500萬終端用戶,每年有1萬名商業用戶。
歐盟立法者同意,大型短消息傳遞服務平台必須開放,並在較小的消息傳遞平台有要求時與其互操作;相關企業只有在獲得用戶明確同意的情況下,才可將個人數據用於有針對性的廣告;要能允許用戶自由選擇瀏覽器、虛擬助手或搜尋引擎等。如果相關企業違反《數字市場法案》,將面臨高達其前一財政年度全球年營業額最多10%的罰款,以及高達20%的再犯罰款。
《數字市場法案》將交由歐洲議會和歐洲理事會批准,還將經過一系列程序才會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