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人員昨日(28日)在黃大仙橫頭磡邨進行情報主導反非法收債行動。期間警員在宏暉樓發現一名姓余(60歲)男子正準備向一單位淋紅油,於是馬上截停該名男子, 並在其身上搜出勞工手套及紅油,當場將其拘捕,涉嫌「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疑犯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近來留意到東九龍有多宗以非法手段包括寫大字報、淋紅油、堵塞鎖匙孔、和刑事恐嚇等收債違法活動,對欠債人及其鄰居造成嚴重滋擾。警方重申,對任何以非法手段追債的行為,必定會嚴厲打擊,確保社區安寧。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62條,任何人保管或控制任何物品,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另一人的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區天海)
頂圖圖說:警方檢獲的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