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29日)呼籲在清明節期間前往郊外掃墓的市民,謹慎處理火種,防止山火發生。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根據《林區及郊區條例》(第96章),任何人士在郊區留下火種或隨意燃燒冥鏹,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1年。
發言人指,清明節期間,漁護署人員會加強巡邏各郊野墓地,如發現有人違例,會採取執法行動。
發言人續指,大部分在郊外發生的山火,均是由人為疏忽引致。掃墓人士只要遵從一些簡單守則,便可避免該等意外發生:
*應使用工具清除雜草,切勿以火燃燒野草;
*應在化寶盆或鐵桶內燃燒香燭及冥鏹;
*切勿遺下仍在燃燒的祭品;
*離開墓地時確保所有火種已熄滅。
發言人說,在清明節期間,漁護署會在郊野公園適當地點向有需要的掃墓人士派發鐵桶供其焚燒冥鏹,並加派人員在多個山火黑點附近巡邏。
市民在掃墓後,必須清理帶來的祭品及垃圾,保持郊野清潔。去年,漁護署向40名在郊野公園亂拋垃圾的市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鑑於疫情嚴峻,發言人呼籲市民避免在清明節當日人多擠迫的高峰期前往掃墓,以減少人潮造成的病毒傳播風險。市民亦必須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599G章)及《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的規定,不得進行多於2人的群組聚集,並須於郊野公園範圍內佩戴口罩。
發言人並提醒掃墓人士,應盡量避免在拜祭場地或人多地方聚餐,時刻保持良好的個人及環境衞生,並妥善處理使用過的口罩及垃圾,以阻止病毒傳播。他亦提醒市民,郊野公園的所有燒烤地點及露營地點將繼續關閉,直至另行通告。(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