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新聞網31日報道,去年一名官姓中年男子在台灣宜蘭租屋處內輕生,導致房子變成「凶宅」,魏姓房東認為房價因此減損560萬元(新台幣,下同),向承租人、死者胞姊提告求償。經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鑑定,台北地院認定官姊需賠償魏男217萬多元房價減損。可上訴。
據悉,2021年2月11日上午,官男在屋內輕生,魏男於是向房仲詢問若委託出售的行情價,得知房屋因是「凶宅」,以致原本至少價值860萬元,現在只值280萬元,損失580萬元,憤而提告求償。
台北地院認為,官男輕生時已56歲,應能預見輕生將使房子變「凶宅」,造成房價減損,觀諸民情兩者顯具因果關係。經囑託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鑑定出,魏男該房減損金額為217萬多元,因此判決官姊應如數賠償。(圖: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