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連鎖蔬菜店的「家農食品有限公司」,再次因其位於油麻地新填地街的分店持續大聲播放叫賣錄音,對附近居民造成噪音煩擾,今日(1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被判罰款6000元。其公司的董事亦因該分店再次違規而須負上個人刑責,被判罰款35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署方接獲市民投訴後,去年9月14日派員到油麻地新填地街與西貢街一帶進行突擊巡查,發現涉案蔬菜店使用揚聲器持續大聲播放叫賣宣傳錄音,經評估後確認有關噪音對附近居民造成煩擾,遂按《噪音管制條例》向該公司及其董事提出檢控。該公司亦曾因該店於2019年違反相同罪行而被判罰款5400元。
發言人補充,署方非常關注店舖叫賣噪音對市民造成煩擾的情況,除加強日常巡查及對違規店舖採取執法行動外,亦會與相關政府部門包括食物環境衛生署及警務處,在一些店舖叫賣噪音黑點進行聯合行動。署方會繼續密切監察店舖叫賣噪音的情況,並會重點針對屢次違規的店舖持續進行執法行動,以改善各區的環境噪音問題。
發言人亦提醒零售店舖與商販負責人,不應為招徠顧客而在公眾地方大聲叫賣或播放宣傳錄音,以免影響附近居民。任何人如違反《噪音管制條例》,最高可被處罰款10000元,而屢次違規店舖的公司董事亦須負上個人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