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留意到自本年3月底開始有網民在社交平台上帖文,聲稱可以用折扣的價錢以現金兌換消費券,財富情報及調查科財富調查組署理總督察梁家揚表示,經深入調查發現,有商戶負責人連同其他人士在網上帖文,招攬市民套現消費券,警方昨日(14日)展開行動,拘捕2男2女,而案件共涉及60名消費卷使用者,金額達36萬元。
據了解,警方在第一輪的執法行動已經在本月初進行,並拘捕3名男子,其後發現不法之徒以更謹慎的方法進行詐騙,將面對面交易轉作網上交易,利用網上的通訊程式提供店舖的付款碼給消費券使用者,以網上銀行轉帳方式提供套現服務。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財富調查組署理總督察梁家揚表示,經深入調查發現,有商戶負責人連同其他人士在網上帖文,招攬市民套現消費券,向有意將消費券兌換成現金的人提供他們店舖的儲值支付工具收款碼,收取消費券冒充作本地消費,最終商戶會在收款後以網上銀行轉帳給消費者。案件涉及60名消費券使用者,金額達36萬元,兌換現金折扣約8至9折。
梁家揚署理總督察
警方其後鎖定4名目標人士,並在昨日展開行動,派出臥底探員進行「放蛇」,分別在九龍灣、觀塘、天水圍和元朗拘捕 2男2女(26至31歲),他們分別3人是店舖負責人,一人是負責人的朋友,涉嫌「串謀詐騙」罪,全部正被扣留調查,警方指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梁家揚指出,有關消費券使用和相關指引已清楚列明消費券只可用作本地消費 ,不可以套現或作其他用途,市民如聯同商戶以不法手段製造虛假的交易紀錄、合謀套現消費券,有機會干犯法例,根據《普通法》中「串謀欺詐」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監禁14年。
警方呼籲市民和商戶,無論在面對面或網上的交易,只要涉及虛假交易目的用以換取消費券套現,同樣會觸犯法例,警方會繼續作出網上巡邏和派出臥底探員,如有發現虛假交易,定會作出執法行動,市民切勿以身示法。 (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