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傳媒有關經調整的機組人員檢測及檢疫安排的查詢,政府發言人今日(29日)回應指,政府認為適宜由5月1日起,相應調整機組人員的檢測及檢疫安排。相關調整以風險為本的原則而定,在保障公共衞生同時,亦對本港的航空、貿易和物流業界至為重要。
從海外返港的駐港客機機組人員,5月起回港後須於指定檢疫酒店自我隔離,直至取得抵港後第三天進行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測的陰性結果。
至於駐港貨機機組人員,他們除了在逗留外站期間須遵守閉環式安排,在執行飛行職務期間亦不會接觸旅客,因此,他們回港後無須自我隔離。然而,他們抵港後須在香港國際機場進行「檢測待行」,取得核酸檢測的陰性結果方可離開機場。
與此同時,所有駐港的機組人員均須接受醫學監測,直至他們抵港後的第14天,期間須接受多次的核酸檢測。他們亦須每日進行快速抗原測試、避免於公共場所進行任何脫掉口罩的活動、避免前往人多的地方和大型聚會,以及記錄個人行蹤,直至他們抵港後的第7天。若有違規情況,相關機組人員的指定身份將被取消。
此外,由5月1日起,所有由本地航空公司營運的往來本港的航班,均須由已完成接種三劑疫苗的機組人員負責營運。
政府發言人指,相關調整用以以紓緩本地航空公司面對的人手限制,提升它們營運更多往來本港的航班的能力。當局已要求航空公司實施有效的機制,以確保其機組人員完全遵從醫學監測期間的相關要求。航空公司需要承擔責任,負責監察其機組人員的行蹤紀錄並進行定期的查核。若航空公司未有盡職監察其機組人員的合規情況,其機組人員的指定身份將會被取消。(中新社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