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記者從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獲悉,南海伏季休漁從5月1日12時開始,廣東省應休漁船23026艘,免休漁船2730艘。
按照《農業農村部關於調整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的通告》(農業農村部通告〔2021〕1號)等文件確定的時間節點和相關制度,2022年,廣東省管轄的北緯12度至「閩粵海域交界線」的南海海域(含北部灣)海洋伏季休漁從5月1日12時起至8月16日12時止,共3個半月。休漁作業類型:除釣具以外的所有作業類型,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廣東全省應休漁船23026艘,免休漁船2730艘。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違反關於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保護海洋漁業資源,功在當代、利在千秋!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海洋執法部門將嚴格開展執法檢查,嚴厲查處各類違反休漁規定的行為,確保伏季休漁制度順利實施。舉報電話:020-84412023。(記者 徐紅 通訊員 粵海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