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道,當地時間4月29日,美國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DNI)發布年度報告,顯示在過去一年中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對美國民眾的電子數據進行了多達340萬次搜查。
據報道,這些搜查涉及電子郵件、短訊和其他電子通訊。報告指出,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期間,FBI人員對美國民眾的電子數據搜查次數高達340萬次,較上一年不足130萬次高出近3倍。這些FBI人員根據《外國情報監視法案》合法收集的電子數據,並在其中尋找威脅和恐怖分子的跡象。
報告提到,當外國間諜與身處美國的人交談,或當兩名海外目標人物談及一名美國人時,相關美國人的數據便會被查看。不過,由於重複搜索同一關鍵詞會被視為一次搜索,報告未有提及遭遇搜查的人數。
彭博社的報道中指出,報告沒有說明這項活動是非法或錯誤的,但由於事件涉及個人的敏感數據,可能引發美國國會和公眾對情報機構收集及審查情報信息權的爭論。
據報道,情報報告通常會屏蔽個人的身份,將其稱他們為「個人 1」等。但官方可以在必要時候要求提供具體人員的真實姓名,以了解所獲信息的重要性。
2021年,DNI報告了約10700個披露具體美國人個人身份的請求,此類請求在2019年約為9800個,2020年為6000個。彭博社還指出,披露姓名與將這些姓名公開或透露給媒體不同,後者可能是犯罪行為。
美國民權團體「美國公民自由聯盟」 國家安全項目的高級律師阿什利·戈爾斯基將這種搜查形容為「大規模」的侵犯私隱,「報告揭示了這些違憲『後門搜查』的程度,並強調了這一問題的緊迫性。」
在情報委員會任職的民主黨參議員羅恩·懷登則警告稱,如果聯邦調查局和其他機構想要保留自己的權威,就必須更加坦誠地提供準確的信息。「如果聯邦政府想要擁有如此廣泛的監視權力,底線的透明度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