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表示,署方昨日(4月30日)在各區加強巡查,並與警方在南區、旺角、深水埗、觀塘、大埔及西貢區採取聯合行動,對違反防疫規例的餐飲處所及若干其他處所的負責人、員工及顧客採取執法行動。
據了解第599F章規例關於餐飲業務的現行指示列明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掃描有關餐飲處所的「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及(二)符合「疫苗通行證」指示的條文是並行,兩項均須遵行;執法人員則留意到有顧客只在其「安心出行」應用程式的電子針卡按鈕取得以白色背景展示藍框藍碼的有關二維碼,以供「驗證二維碼掃描器」掃描,但由於沒有另行掃描「安心出行」,因此被發定額罰款通知書。
食環署提醒餐飲處所負責人在使用「驗證二維碼掃描器」進行掃描時須查閱顧客有關二維碼是已掃描「安心出行」、以綠色背景藍框藍碼展示。否則須提醒顧客另行掃描「安心出行」才可進入處所,以免雙方須承擔沒有遵行有關指示的後果。
此外,食環署及警方在昨日(30日)的聯合行動中巡查93間餐飲處所及1間其他處所,署方亦另外巡查390間餐飲處所及123間其他處所。食環署向涉嫌違反指示規定的21間餐飲處所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各有6宗涉及佩戴口罩或桌子之間的距離或分隔、5宗牽涉確保顧客須掃描「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另外各有1宗確保在處所開放營業時間按生產說明書適當地運作空氣淨化設備、關閉餐飲處所直至完成及確認有關換氣量/已安裝空氣淨化設備的登記、同時關乎佩戴口罩和確保顧客須掃描「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和同時關乎同坐一桌人數上限、餐飲處所內進行的麻將活動必須暫停和確保顧客須掃描「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
食環署指已要求相關處所採取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違規處所須於執法人員發現違規情況後的翌日起,在下午6時正至翌日上午4時59分停止售賣或供應供在餐飲業務處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或飲品,並不得安排多於2人同坐1桌,為期3、7或14天不等。
署方亦向5名涉嫌違反掃描「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規定的顧客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警方亦有在聯合行動中採取執法行動,包括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當中向1間餐飲處所內進行麻將活動的18名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食環署更與香港警務處、勞工處、相關地區民政事務處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攜手在中西、灣仔、東區、油尖、旺角、深水埗、沙田、西貢及荃灣區多個家庭傭工周末及假日慣常聚集的公眾地方進行跨部門聯合行動。署方除安排潔淨服務承辦商加強有關地點的公眾街道潔淨服務外,亦加派執法人員巡邏以打擊無牌小販擺賣活動。食環署還向違反潔淨罪行的人士發出5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其他政府部門亦提醒家庭傭工遵守有關佩戴口罩及禁止於公眾地方聚集的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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