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例風波期間經常遊走各大商場、沉溺「示威」的李國永,前年9月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IFC)商場組織受禁群組聚集。他否認控罪受審,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葉啓亮接納報告建議,今日(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被告感化令15個月,另須接受精神及心理治療和參與更生課程。
19歲被告李國永被控於2020年9月4日,在中環IFC一樓中庭,無合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組織受禁群組聚集,違反第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網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