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北京市召開新冠疫情防控第324場新聞發布會。根據首都嚴格進京管理聯防聯控協調機制決定,會上通報了調整北京市有關風險人員隔離管理措施,入境口岸為北京的,調整為實施「10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隔離」。
關於密接、次密和高風險人群:密接人員調整為實施「10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隔離」;次密人員實行「7天居家隔離」,不符合居家隔離條件的實行「7 天集中隔離」;高風險人群實行「10天居家隔離+7天健康監測」。期間,按規範進行核酸檢測和抗原自測。
關於入境人員,入境口岸為北京的,調整為實施「10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隔離」。10天集中隔離期滿後,若目的地為北京,需閉環轉運至社區,實施7天居家隔離,在京無固定居所、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繼續實施4天集中隔離;若目的地不為北京,則需繼續實施4天集中隔離,之後方可離京。隔離期間,按規範進行核酸檢測與抗原自測。
入境口岸為國內其他地區的,若在當地集中隔離滿14天,即可參照國內人員政策進京;不滿14天,原則上不得進京;不滿 14 天進京的,居家隔離補足14天,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進行集中隔離。上述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記者 林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