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上海警方今日(6日)通報,日前,查處一起快遞企業未落實平台管理責任的案件,依法對未落實企業管理責任的上海某供應鏈科技有限公司浦東新區分公司責令限期整改,並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通報提到,5月1日,陳某身(男,26歲)因冒用他人電子通行證被民警查獲並被依法行政處罰。經追溯陳所接訂單,警方查明陳某身因不符合騎手資質,遂於4月中旬起冒用其大哥陳某飛的賬號及電子通行證承接某電商平台的快遞業務,該平台對騎手資格審核不到位,對陳某身冒用他人身份的情形未盡到審核義務。
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即約談該平台區域物流運營主體、上海某供應鏈科技有限公司浦東新區分公司,依法對其作出責令限期整改並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要求進一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警方正告:相關商舖、企業、電商平台必須切實承擔起主體責任,加強對配送寄遞人員的教育與管理,不得向無電子通行證或電子通行證失效的騎手派單,堅決杜絕外賣騎手冒名頂替違法違規上路的情況。相關商舖、企業、電商平台未落實主體責任,存在安全隱患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處以警告並責令整改;對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傷害、公私財產損失,或者嚴重威脅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財產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將對單位及相關負責人予以處罰;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