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12日)宣布展開主動調查,審研政府對新界豁免管制屋宇(新界村屋)欠妥排污設施的執管。
新界村屋一般是按《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興建而獲得豁免,故不受《建築物條例》中部分條文規管,興建前須獲得地政總署署長發出的豁免證明書,豁免項目包括排水工程。排水工程豁免證明書列明,排水工程須符合鄉村式屋宇的排水及衞生規定。在未有提供公共污水渠的鄉郊地區,申請興建新界村屋人士須按該規定建造包括化糞池及滲水井的污水處理設施。
現時,環境保護署、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地政總署,分別按《水污染管制條例》、《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及地契條款,處理新界村屋欠妥排污設施的投訴。申訴專員公署不時接獲投訴,指有關部門的執管工作欠缺成效,往往需依賴相關村屋業主自願作出糾正,才可望解決問題。
趙慧賢表示,新界村屋的排污設施,例如化糞池,若出現破損,可造成環境衞生滋擾及污染,甚至波及附近的河道,亦可能會傳播疾病。維修保養固然屬個別業主的責任,但政府當局亦須妥善跟進投訴,透過執管行動促使村屋業主履行其維修保養責任。她遂決定展開主動調查,審研相關部門對新界村屋欠妥排污設施的執管,包括現行執管的成效及部門間的協作,以便有需要時向政府提出改善建議。
圖: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