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院舍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將於本月25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和二讀。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日(15日)發表網誌,談及法案中過渡期安排及對院舍持責者的監管。他又表示,今次修例並非小修小補,若修例成功,過渡期安排之內,仍未能切合要求的院舍將可能逐步退場,由更符合社會要求的院舍取而代之。
羅致光預計,約有460間院舍、合共6300個宿位不符合新法案住客人均樓面面積的規定需要削減,不過市場上已有其他符合新規定的院舍約有8700個空置宿位,因此不會有院舍住客在過渡期內失去照顧,指院舍可透過自然流失、逐步減少宿位及進行所需改裝工程或搬遷處所,達致新規定。
羅致光指,單是修例並不足以改善院舍服務質素,當局會同時在政府用地上興建福利設施,豁免新私人發展項目中涉及安老院面積的地價等;法例修訂亦新增加強院舍持責者的監管,所有院舍新牌照或牌照續期的申請人必須為「適當人選」。
羅致光表示,院舍條例草案建議分兩階段提升院舍的最低人均樓面面積,容許現有的高度照顧院舍有4年時間達致人均樓面面積不低於8平方米,以及在8年內符合人均樓面面積9.5平方米,現有的中、低度照顧院舍則可用9年時間符合人均樓面面積8平方米。羅致光指,該過渡安排讓現有院舍可透過自然流失、逐步減少宿位及進行所需改裝工程或搬遷處所,以達致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