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6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在檢查中發現,王某涉嫌在經營過程中哄抬蔬菜、整雞的價格,並因違法經營額較大,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市場監管部門已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經查,當事人於2022年4月13日至5月6日期間,通過網絡平台高價對外銷售蔬菜、整雞等商品,其中整雞以22元/500g的價格購進,並以平均36.62元/500g的價格銷售,在兩個外賣平台的進銷差價率為66.5%。疫情期間,當事人銷售蔬菜、整雞的違法經營額共計55286.06元,獲利22702.06元。
王某疫情期間銷售蔬菜、整雞的進銷差價率遠高於同時期周邊市場同類商品,涉嫌哄抬價格,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及《關於疫情防控期間認定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並因違法經營額較大,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市場監管部門已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上海市場監管局提醒告誡,相關經營者應當準確記錄與核定生產經營成本,不得捏造、散步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擾亂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