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帳目委員會今日(23日)就勞工署被指破欠基金處理時間太長,進行公開聆訊。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表示,政府接納審計署建議,已經檢視申請程序,正研究由勞工處或基金直接聘請法律專業人員,申請者不需要申請法援,估計可以縮短申請時間12周以上。
羅致光表示,當局亦已經成立內部工作小組監察進度,檢視審批工作步驟,縮短由申請到獲發資助的時間,預計簡單個案,可於2至3個月內完成處理。他又指,已經完成破欠基金檢討工作,預計6月中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提升特惠津貼上限,及下調商業登記證的徵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