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會表示,確認收到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因應「612人道支援基金」案件作出的投訴,已根據《香港事務律師專業操守指引》訂明的投訴及紀律機制展開調查。律師會會長陳澤銘表示,國安處在本月12日拘捕5人涉及違反香港國安法,警方指在刑事調查中發現有律師及大律師涉嫌作出專業失當行為,並就有關情況向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投訴。
香港律師會昨日舉行記者會,回應警方國安處早前以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拘捕「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的案件。陳澤銘確認收到警方的投訴,但由於調查屬於保密,不能披露任何詳情,作為監管團體是非常重視會員的操守,會以公正、中立及客觀原則處理每宗投訴。
有需要會紀律聆訊
陳澤銘表示,本港的法律原則是無罪推定,一日未有裁決,每位律師都是無辜,可以繼續執業,故拒絕透露案件詳情,包括投訴個案數目、涉事的律師及律師樓、涉案金額等。他指,機制已沿用多年行之有效,律師會會給予被投訴人答辯及回應,可行時會向外界公布更多詳情,調查結果將會刊於年報。本次是律師會首次收到國安處作出的投訴。
副會長余國堅指,完成調查後律師會會在適當情況下,決定會否轉介至律師紀律審裁團召集人進行紀律處分聆訊。審裁組完成聆訊後有權作適當命令,包括將律師除名。他表示,若理事會認為有律師已作出或相當可能危及或損害律師專業的罪行,律師會可以對已發出的執業證書增補條件。(記者 馮仁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