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網上巡查發現有不法分子於2021年7月至2022年4月期間,在社交媒體上煽惑他人襲擊警務人員及多個政府建築物,更聲稱曾自製炸藥。經深入調查後,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聯同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昨日(23日)拘捕3人, 發現有人利用公屋單位作小型爆炸品實驗室,檢獲一批製造炸藥的原材料。
被捕2男1女(31至63歲),分別為31歲男子, 報稱電腦技工,及其同住家人,「製造爆炸品」及「煽惑他人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譚威信警司今日(24日)表示,網罪科一直進行網上巡邏和情報搜集,不時留意到在網上有人在不同的討論區和群組鼓吹暴力,針對司法官員和警務人員進行起底行為。在去年至本年5月期間,有激進分子在社交媒體的通訊平台以司法人員和警務人員為目標,發布鼓吹暴力或煽惑他人恐嚇和騷擾法官和警員的訊息,當中有人曾經自稱使用日常的用品研製炸藥,以及煽惑他人襲擊警察總部,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安全和威脅市民的生命,網罪科人員經深入調查鎖定一名31歲男子,在昨日(23日)下午展開拘捕行動,在黃大仙區一個公屋單位拘捕該名男子和其家人,調查期間發現屋內一個房間,有大批懷疑製造爆炸品的工具和原材料,懷疑是製造爆炸品的小型化學實驗室,遂通知爆炸品處理科人員到場搜證,案件交由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跟進。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陳滙能警司表示,警方在被捕人公屋單位內發現一個房間用作小型化學實驗室,內裡的裝置包括量杯、大量電線、電腦版、計時裝置、自製加熱和增強壓力的裝置,警方檢獲20公斤化學原材料,包括氯酸鉀、硫酸鉀和類似強水和通渠水的化合物等,調查期間發現該名31歲男子在新蒲崗租用一個迷你倉,警方進行徹底搜查,在迷你倉內搜出10至15公斤不同種類的化合物,有機會製成炸藥,相信準備製造炸彈,危害公眾安全,爆炸品處理科人員聯同政府化驗所人員到場協助搜證工作,證實部分是TATP爆炸品。
調查顯示,在2022年1至4月,涉案男子在網上群組表示:「警察要死清光。」「攻擊警察總部。」並在2021年7月和8月期間在一個群組上留言聲稱「要找法官算賬。」並詢問指名某一位法官在何處居住,和在其社交通訊平台曾說過正在研發爆炸品等。
警方強烈譴責涉案人士的不法行為,除對自己及家人甚至鄰里造成極大的危害,爆炸品的威力可造成重大傷亡,幸今次警方及時發現沒有造成人命傷亡,警方會繼續從多方位調查,不排除未來會有拘捕行動。
根據香港法例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 17條,「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罪,有機會可被判處終生監禁;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第55條,任何人製造或管有炸藥,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根據香港法例第295章第6條,任何人若沒有持有相關危險品牌照,而製造、囤積或儲存過量的危險品同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和監禁6個月。(記者 區天海)
頂圖:譚威信(左)和陳滙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