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區塊鏈司法應用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此舉將進一步推進人民法院運用以區塊鏈為代表的關鍵技術加速人民法院數位化變革、創造更高水準數位正義,促進法治與科技深度融合發展、推動智慧法治建設邁向更高層次。
近年來,人民法院大力推進區塊鏈技術在司法領域應用,建成人民法院司法區塊鏈平台,司法區塊鏈上鏈存證超過22億條,存固證據、智慧輔助、卷宗管理等方面應用效能和規範程度不斷提升,電子證據、電子送達存驗證防篡改等應用場景落地見效。
為進一步加強區塊鏈在司法領域應用,充分發揮區塊鏈在促進司法公信、服務社會治理、防範化解風險、推動高品質發展等方面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在充分調研、廣泛徵求意見、多方論證基礎上,制定出台《意見》,《意見》包括七個部分32條內容,明確人民法院加強區塊鏈司法應用總體要求及人民法院區塊鏈平台建設要求,提出區塊鏈技術在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司法效率、增強司法協同能力、服務經濟社會治理等四個方面典型場景應用方向,明確區塊鏈應用保障措施。
建互通共用的司法區塊鏈聯盟
《意見》提出到2025年,建成人民法院與社會各行各業互通共用的區塊鏈聯盟,資料核驗、可信操作、智慧合約、跨鏈協同等基礎支持能力大幅提升,司法區塊鏈跨鏈聯盟融入經濟社會運行體系,主動服務營商環境優化、經濟社會治理、風險防範化解和產業創新發展,服務平安中國、法治中國、數字中國和誠信中國建設,形成中國特色、世界領先的區塊鏈司法領域應用模式。
《意見》明確要求人民法院加強區塊鏈應用頂層設計、持續推進跨鏈協同應用能力建設、提升司法區塊鏈技術能力、建設互聯網司法區塊鏈驗證平台、建立健全標準規範體系。要打造開放共用的全國法院司法區塊鏈平台,加強司法區塊鏈平台與各行業區塊鏈平台跨鏈聯盟建設,持續提升協同能力;要在互聯網端建設司法區塊鏈驗證平台,支持當事人等相關主體對調解資料、電子證據、訴訟文書等司法資料進行真偽核驗。
資料防篡改技術提升司法公信力
《意見》提出推進人民法院電子卷宗、電子檔案、司法統計報表等司法資料上鏈存儲,推動執行案件等資料和操作上鏈存證,推動人民法院送達的訴訟文書和送達回執在司法區塊鏈平台統一存儲,保障司法資料安全、操作合規。健全完善區塊鏈平台證據核驗功能,支持當事人和法官線上核驗通過區塊鏈存儲的電子證據,推動完善區塊鏈存證的標準和規則,提升電子證據認定的效率和品質。
《意見》提出支援立案資訊流轉應用、調解與審判流程銜接應用、審判與執行流程銜接聯動、提升執行效率、支援執行幹警便捷辦案等五個典型應用場景,提高業務流程自動化水準,提升司法效率。建立調解協議不履行自動觸發審判立案、執行立案等業務規則和智慧合約程式,增強調解程式司法權威,支援多元糾紛化解。
互通聯動促進跨鏈司法協同
《意見》提出構建人民法院與司法行政部門跨鏈協同應用,支持實現參與訴訟活動的律師資質、信用報告線上查詢及核驗,提高核驗即時性;提出構建人民法院與檢察、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的跨鏈協同應用,提高案件線上流轉效率和資料互信水準;構建人民法院與行政執法、不動產登記、金融證券保險機構、聯合信用懲戒等單位的跨鏈協同應用,建立自動化執行查控和信用懲戒模式,提高協同執行工作效率。
《意見》提出推進構建與智慧財產權、市場監管、產權登記、交易平台、資料權屬、資料交易、金融機構、相關政府部門等區塊鏈平台跨鏈協同應用機制,支援智慧財產權保護、營商環境優化、資料開發利用、金融資訊流轉應用、企業破產重組、征信體系建設等。(記者 林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