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27日)刊憲公告《2022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將於6月8日在立法會就《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及二讀。政府表示,早年曾兩次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均未能完成。在完善選舉制度後,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回復理性互動,認為現時是適當時機重啓早應完成的版權法例修訂工作。
公告指,知識產權制度對於香港作為國際貿易中心一直非常重要,更新香港版權制度及加強在數碼環境中的版權保護,更是香港在國家「十四五」規劃下發展成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的策略的重要一環。因此,香港的知識產權制度必須與時並進,與國際標準接軌,並符合香港的社會和經濟需要。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表示,版權制度是知識產權制度的重要一環,一方面有效保護源自原創作品的私有產權,另一方面令公眾可合理地使用版權作品,對鼓勵創意、科技發展、傳播和促進知識都非常重要,是知識型經濟發展的基石。
發言人指,為加強在數碼環境中的版權保護,政府分別於2011年和2014年兩次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儘管相關的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兩次都支持通過修訂條例草案,相應的立法程序卻未能在當屆立法會會期屆滿前完成。在完善選舉制度後,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回復理性互動,我們認為這是適當時機重啓早應完成的版權法例修訂工作。我們深信立法會必定能夠認真、詳細及高效地完成審議並盡早通過《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主要以《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為基礎。有關立法建議是自2006年以來經過多輪諮詢討論所達致的成果和廣泛共識,平衡了不同持份者的權益。有關立法建議涵蓋以下五個重點範疇:
(一)因應科技發展,為版權擁有人引入科技中立的專有傳播權利;
(二)配合新的傳播權利訂定相關侵權行為的刑事法律責任;
(三)修訂和擴闊版權豁免的範圍,允許某些在互聯網上常見的活動使用版權作品;便利網上學習及圖書館、檔案室和博物館的運作;以及允許聲音紀錄的媒體轉換等;
(四)增訂「安全港」條文,以鼓勵聯線服務提供者與版權擁有人合作打擊網上盜版活動,並為他們的作為提供合理的保護;以及
(五)增訂兩項法定因素,供法院在決定是否在涉及侵權的民事案件中判予版權擁有人額外損害賠償時考慮。
政府在2021年11月就更新香港版權制度進行了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大部分回應者均認同香港有迫切需要更新版權制度,亦整體上支持政府的主要立法建議。這些建議亦得到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支持。
發言人說,我們會在法例修訂的過程中繼續與各持份者保持溝通,爭取立法會支持盡快通過《條例草案》。這亦可向社會展示,在完善選舉制度後,行政和立法機關能高效地解決一些阻礙長遠經濟發展的問題,協力推動香港發展成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
發言人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將於6月8日在立法會就《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及二讀。(中新社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