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多宗陽性檢測個案,港府今晚(28日)就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42個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核酸檢測,包括東涌迎東邨迎趣樓、半山區愛都大廈2座、何文田亞皆老街100號皆寧大廈、元朗Grand Yoho 1座、又一村又一居11座、上水上水中心5座、柴灣連城道4-12號仁樂大廈B座、西灣河筲箕灣道57-87號太安樓、葵涌荔景邨日景樓及北角英皇道125-133號月明樓等。
政府強烈提醒市民必須嚴格遵守強制檢測要求,按時完成強制檢測。政府已在各區設立流動採樣站,便利他們根據強制檢測公告的要求接受強制檢測。即使是已經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的人士,亦必須接受上述強制檢測。
3個月內曾經檢測呈陽性結果的人士(包括衞生署已記錄的核酸檢測陽性個案,以及已向衞生署申報的自行快速抗原測試陽性個案)無需接受強制檢測。至於須接受強制檢測的人士(除上述經快速抗原測試呈陽性並已作出申報者),必須按相關強制檢測公告進行核酸檢測,而不能使用快速抗原測試,以符合公告要求。換言之,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不會獲視作為符合強制檢測要求。
此外,除非持有醫生證明書證明因健康原因而未能以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進行檢測,否則須接受強制檢測的人士不能遞交深喉唾液樣本以符合強制檢測要求。(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