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日(6月1日)表示,青衣青鴻路公營房屋發展計劃建築地盤的承建商「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因違規在限制時間內(即星期一至五下午7時至翌日上午7時)使用機動設備進行建築工程,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被判罰款80000元,為過去3年同類案件錄得最高的罰款額。
環保署發言人今日表示,去年4月收到市民投訴,指上述地盤在清晨6時許發出噪音滋擾附近居民。環保署遂進行突擊調查,發現該地盤承建商在早上7時前使用機動設備包括塔型起重機及叉式起重車進行建築工程,違反其領有的建築噪音許可證要求。環保署即時吊銷該地盤的建築噪音許可證,並根據《噪音管制條例》檢控該地盤承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