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基烏溪沙幼稚園一名前行政主任今日(8日)遭廉署落案起訴,被控涉向多名家長索取及收受賄款共逾90萬元,以助其子女獲該幼稚園幼兒班取錄,10名家長因涉提供賄款被控。11名被告共被控14項罪名,各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星期五(1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
案件涉及共13名學童,分別申請於2019╱20至2021╱22三個學年入讀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英基烏溪沙幼稚園)的幼兒班,每個學位涉及賄款二萬元至10萬元不等。10名被落案起訴的家長來自八個家庭。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11名被告共14項罪名。
被告林珍妮,52歲,英基烏溪沙幼稚園前行政主任,受聘於英基教育服務有限公司(英基),被控共13項罪名,即八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四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10名被落案起訴的家長年齡介乎34歲至44歲,包括蔡慧妍及其伴侶李俊朗(李氏二人);林泯希及其丈夫張珈銘(張氏夫婦);以及六名母親,徐惠謙、江靜雯、黃詠雯、劉映均(前稱劉慧德)、馬賢文及李潔冰。
廉署提醒家長,切勿以行賄方式換取子女入學機會。家長為子女辦理入學申請時如被索賄,應立即拒絕並向廉署舉報。如家長對學校職員提出的收費要求有懷疑,應主動向學校管理層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