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9日)公布,一個炒飯樣本被檢出含過量蠟樣芽孢桿菌,中心正跟進事件。
中心發言人說,從荃灣一食肆抽取上述炒飯樣本進行檢測。結果顯示該樣本每克含110萬個蠟樣芽孢桿菌。根據《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即食食品每克含超過10萬個蠟樣芽孢桿菌即屬不滿意。
中心已知會有關食肆上述違規事項,並指示其暫停出售相關食品。中心亦已派員巡查該食肆,向食肆負責人和員工作出食物安全和衞生教育,並要求該食肆檢視和改善生產流程及進行徹底清潔和消毒。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54條的規定,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論進口或本地生產,必須適合供人食用。若觸犯有關法例,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說,蠟樣芽孢桿菌普遍存在於環境中。如製作或貯存食品的過程欠缺衞生,可引致該菌繁殖。進食含過量蠟樣芽孢桿菌或其耐熱毒素的食物,可能引致腸胃不適,例如嘔吐及腹瀉。
中心表示,會繼續跟進事件及採取適當行動,以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