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今日(10日)就《2022年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修訂附表1)公告》及《2022年預防及控制疾病(修訂)(第2號)規例》刊憲,將猴痘納入《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附表1的表列傳染病,及訂為《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規例》)下的「指明疾病」。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同時公布猴痘準備及應變計劃(應變計劃),劃分「戒備」、「嚴重」和「緊急」三個應變級別。
港府指,香港至今未有發現人類感染猴痘病毒確診個案,惟最近在一些猴痘流行和非流行的國家都出現人類感染猴痘確診個案,世界衞生組織(世衞)亦呼籲各地政府作好準備。為應對猴痘對本港構成的潛在風險,政府已刊憲,把猴痘訂為法定須呈報傳染病,以加強本港監測和應對此疾病的能力。按照《規例》的規定,醫生如有理由懷疑有病人感染猴痘,便須向衞生署呈報個案。
衞生防護中心發言人說,應變計劃劃分應變級別和各應變級別相應的指揮架構,並制訂應變系統框架,讓不同政府部門和機構得以協調,按議定的機制採取行動,以減低猴痘在本港的患病和死亡人數。
發言人指,應變計劃劃分「戒備」、「嚴重」和「緊急」三個應變級別,並會因應風險評估和猴痘對本地社區造成的健康影響而啓動。若猴痘在本港出現甚或爆發時,應變計劃會立即啓動。
發言人補充說,政府會繼續與世衞保持緊密聯繫,密切留意外地錄得的猴痘感染個案和世衞的最新建議。發言人呼籲市民如出現猴痘症狀,包括發燒、劇烈頭痛、肌肉痛、淋巴結腫大、口腔潰瘍及皮疹,應盡快求醫。
政府會因應最新的科學實證和發展,不時評估風險,啓動或解除應變級別,並採取相應的防控措施。相關機構和組織在制訂各自的應變計劃和措施時,應參考本應變計劃。
《修訂規例》及《公告》將於6月15日提交立法會省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