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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10日起食肆營業時間內須開啟通風系統

食環署:10日起食肆營業時間內須開啟通風系統

責任編輯:朱劍明 2022-06-10 23:37:04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網

 食環署今日(10日)表示,近期若干酒吧/酒館及其他餐飲處所出現多宗感染個案,當中可能涉及部分處所負責人及顧客沒有遵從防疫規例及限制。食環署與警方會繼續透過各自巡查及聯合行動到所有酒吧/酒館等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發言人提醒酒吧/酒館、其他餐飲處所及相關表列處所負責人切勿鬆懈,必須嚴格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及《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599L章)等規定及指示。相關顧客亦須遵守各項防疫規例及限制,包括疫苗接種、群組聚集及佩戴口罩等規定。

 發言人說,疫情反彈風險仍然存在,社會各界不能掉以輕心。為防範疫情爆發或第六波的來臨,食環署與警方會繼續加強巡查,並採取聯合行動,對違反防疫規例的酒吧/酒館、其他餐飲處所及相關表列處所負責人、員工及顧客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有關工作會包括所有酒吧/酒館。

 發言人續說,執法行動重點包括但不限於現場表演或跳舞活動、每小時換氣量的規定、除餐桌飲食時必須佩戴口罩、有關群組聚集規定(如每枱人數上限)、員工的疫苗接種和快速抗原測試記錄的檢查,以及顧客的疫苗接種和安心出行記錄的檢查等。

 發言人特別提醒各餐飲處所負責人,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按《規例》就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發出的最新指明及指示,由今日起至6月15日生效。根據最新指示,餐飲處所負責人須在處所開放營業時間適當地開啓、運作、保養及維修其與新鮮空氣供應量相關的通風系統,否則除了須因違反《規例》指示而承擔刑責外,有關處所亦須採取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即於執法人員發現違規情況後的翌日起,在下午6時正至翌日上午4時59分停止售賣或供應供在餐飲業務處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或飲品,並限制每枱人數上限不多於二人,為期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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