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11日公布,自15日零時起,對於由香港特區、台灣地區或外國地區入境澳門特區並符合一定條件之人士,將實施「10+7」的防疫措施,即10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及7天自我健康監測。
鑒於新冠病毒奧密克戎變異株感染潛伏期短,感染者一般在接觸後7天內可透過核檢測發現,經分析近期內地經驗和澳門特區的數據,澳門特區宣布實施有關防疫措施。
適用「10+7」防疫措施的入境人士必須在入境前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種,入境時及於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他們也須同意遵守相關防疫要求。
符合條件的人士可在接受10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後,即在入境後第11天離開醫學觀察酒店,進行7天自我健康監測。
自我健康監測期間健康碼為「綠碼」,但須於入境後第11、12、14、16及第17天接受核檢測。若未按預定時間進行檢測,健康碼將轉為「黃碼」,如超過預定時間24小時仍未進行檢測,健康碼將轉為「紅碼」。
由香港特區、台灣地區或外國地區入境的人士,不可在入境後第14天的核檢測有陰性結果前,經澳門特區前往中國內地。
另外,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因健康、年齡等任何原因未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程序人士,又或在入境時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核檢測結果呈陽性人士,須接受至少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核檢測結果呈陽性的人士,衛生局將根據具體情況處理有關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