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13日)發表調查報告,涉及4間物業管理公司不當收集、保留及使用業戶及訪客個人資料。涉及的公司分別是昌生物業代理及管理、創毅物業服務顧問、尊家管業及怡信物業管理。
公署發現,該4間物業管理公司分別違反了《私隱條例》下,保障資料原則有關個人資料的收集、保留期限、使用和保安的規定。 私隱專員已向4間物業管理公司發出執行通知,指示這些公司糾正其違反事項,以及防止同類情況再發生。
公署建議,物業管理界別引入個人資料私隱管理系統,將個人資料私隱保障納入團體的管治責任。在制定涉及收集個人資料的政策或措施前,應先進行私隱影響評估,以及考慮是否有其他侵犯私隱程度較低的替代方法,並委任保障資料主任,建立尊重個人資料私隱的文化。
因應物業管理行業的最新發展,私隱公署已同步更新《保障個人資料私隱一物業管理界別指引》,內容涵蓋最常見的處理個人資料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