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3日電 據台灣「中時新聞網」報道,4年前擔任台灣空軍第五聯隊上尉軍官的邱姓男子,利用辦理發包花蓮機場相關地籍圖套繪的機會,將軍方匯入到他賬戶要支付給廠商的84000元(新台幣,下同)侵佔,最後廠商索討,他的姑姑才代還這筆公款,台「最高法院」依「現役軍人犯侵佔公有財物罪」將他判刑5年,褫奪公權2年定讞。
據報道,2018年10月邱男負責辦理「花蓮機場禁限建管制範圍地籍圖套繪」工作計劃,申請地籍圖、禁限建範圍地籍圖套繪及成果圖製作,邱委由一家測繪公司製作,廠商估價本案計劃所需費用為84000元,邱也上籤辦理本案計劃並申請墊借款。
報道稱,第五聯隊匯款給邱男後,他將錢提領出來,辦理驗收後廠商將發票交與邱,由邱申請結報及歸墊墊借款,但邱向廠商謊稱,須待花蓮縣府同意繪圖後才支付款項,來年廠商向第五聯隊發函催討計劃款項,邱才委由其姑姑匯款給廠商。
據悉,案經「憲兵指揮部」花蓮憲兵隊移送,檢方偵結起訴後,一審花蓮地方法院依「現役軍人犯侵佔公有財物罪」將邱男判刑5年6月,二審花蓮高分院考慮他坦承侵佔犯行,且犯罪所得已匯付予應受款人,改判刑5年,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