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7歲男子因違反《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規例》),在酒店檢疫期間未經授權許可提前離開檢疫地點,今日(13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罰款5000元。
據了解,該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酒店接受強制檢疫21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1月26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他被控違反《規例》第8(1)及8(5)條,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罰款5000元。
衛生署發言人表示,截至今日,共有243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十四星期或罰款最高15000元不等。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