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根據《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和省防總有關規定,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辦公室、廣東省應急管理廳決定於6月14日10時將防汛IV級應急響應提升至Ⅲ級。
廣東省三防辦、省應急管理廳要求各地各部門高度重視,按照職責分工和預案規定,結合本地實際認真研判災害風險,及時提升應急響應等級,加強江河洪水、山洪、地質災害和城鄉內澇防禦工作,全力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程度減少災害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