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今日(14日)在立法會一個會議上表示,為進一步加強打擊店舖阻街執法成效,食環署自2021年9月起與香港警務處,推行一項嶄新的聯合行動試驗計劃,觀塘、九龍城和荃灣3個地區的試點街道市容,及鄰近範圍的環境衞生有顯著改善。
陳肇始指出,店舖阻街問題屬街道管理事宜,現時一般由相關執法部門,包括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地政總署、屋宇署等,針對阻街的具體情況,按各自的權責執行法例。食環署一直致力打擊違例販賣或食肆非法擴展營業範圍等阻街行為,並一直按實際違規情況採取執法行動,包括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或發出傳票。
陳肇始續指,為進一步加強打擊店舖阻街執法成效,食環署認為有需要改變執法策略,除了向違例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及傳票外,亦必須更有效清除、扣押甚至沒收放置在公眾地方的貨物,以收更大的阻嚇作用。對此,食環署自2021年9月起與香港警務處,推行一項嶄新的聯合行動試驗計劃,並率先在觀塘、九龍城和荃灣3個地區推行。在試驗計劃下,食環署與警方會各自行使自己的執法權力,互相補足,以更有效處理問題。
她說,聯合行動以食環署為主導,警方則行使《簡易程序治罪條例》賦予的權力,要求造成阻街的人士在期限內清除阻礙物,否則警方會根據同一條文,安排食環署移除相關阻礙物。其後,食環署會安排認領被清除物品,並視乎證據向物品擁有人提出檢控。若認領期限過後仍無人認領,警方會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向法庭申請沒收該等物品。
陳肇始表示,自試驗計劃推出以來,3個地區的試點街道市容及鄰近範圍的環境衞生有顯著改善。食環署與警方的協作廣泛獲得公眾支持和正面評價。
她認為,這項試驗計劃的成效反映部門之間互相協作、互相補足的重要性。有見計劃的成效,兩個部門亦已於今年6月上旬把試驗擴展至東區、深水埗區及元朗區。(中通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