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搗破美容院使用偽冒美容儀器。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組第2組高級督察何偉森今日(21日)表示,早前接獲布民舉報,指2間位於尖沙咀的美容院職員使用偽冒某個品牌的美容儀器,並對外訛稱該品牌的儀器提供服務。經調查後,海關人員在上周三(15日)和周五(17日)採取行動,喬裝顧客到該2間美容院購買療程,期間發現美容院職員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提供的美容服務上,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隨即拘捕2名33歲及34歲女子,分別為2間美容院的董事和銷售人員,並檢獲2部偽冒儀器,2名被捕人士現正保釋候查。
案中檢獲的偽冒儀器和正貨儀器在外觀、功能及價錢上有明顯差異,偽冒儀器機身正面並無製造商商標,顏色及扶手位置有所不同,機身背面並無傳送資料的USB插槽,標籤位置和款式均有不同。正貨儀器背面有一個水樽是儀器的水冷設施,目的是進行療程時為皮膚提供降溫,避免灼傷,機頭接觸皮膚時會有冰冷的感覺,偽冒儀器的設計則有所不同。在測試期間,發現冷卻效果並不明顯。而在開機後正貨儀器會有商標的畫面,偽冒儀器則止有英文字和數字,和類似正貨的功能按鍵,但在測試時發現按鍵沒有標示的功能,按下並沒有反應。根據製造商提供的資料,正貨儀器是利用強效脈衝光導至美容效果,廠商初步檢驗後證實偽冒儀器輸出能量遠低於正貨,儀器美容效果存疑。
在價錢方面,正貨每部數十萬元,案中檢獲的偽冒儀器售價約2萬元,相差數十倍。療程方面使用正貨儀器的美容院單次收費約1000元,涉案美容院收費則400元或700元。由於相關療程涉及高強度的能量輸出,因此使用不當會有潛在風險,包括紅腫和灼傷,消費者購買該類服務時應該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了解使用儀器的資料,如對美容儀器真偽有所懷疑,或遇到收費特別便宜、或外型與製造商提供的資料有所不同,可以先向製造商或代理作出查詢,或徵詢專業人士意見。
海關提醒商戶必須遵守法例的規定,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商戶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和監禁5年。(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