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初的土瓜灣製毒工場案,一名本地男子及兩名外籍男女經審訊後,同被裁定串謀製造危險藥物罪成。法官杜麗冰今早(24日)於高等法院判處本地男子監禁29年,兩名外籍男女各囚28年。警方強調,該本地男子利用時年15歲的女兒陪同墨籍男購買製毒工具,因此加刑。
3名被告分別為:58歲本地男子林子健、35歲墨西哥籍男子Torres Gonzalez Marco valerio及41歲菲律賓籍女子Enriquez Anna Mae Justimbaste ,被裁定於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6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製造危險藥物,即甲基苯丙胺鹽酸鹽。
警方毒品調查科行動組高級督察吳龍交代案情, 2019年3月6日下午,毒品調查科探員根據情報在土瓜灣道截停本地男子,到其住宅單位搜查,內有一名墨西哥籍男子及一名菲律賓籍女子,警方在現場檢獲冰毒半製成品,經檢驗後證實有4.71公斤冰毒。
吳龍續指經兩個星期的審訊後,陪審團裁定3名被告串謀製造危險藥物罪名成立,法庭基於毒品數量、嚴重性、涉及國際販毒和操控年輕人販毒加刑,終判處58歲本地男子監禁29年,兩名外籍男女各囚28年。
吳龍特別提及案發時,本地男子利用時年15歲的女兒陪同墨西哥籍男子購買製毒工具,重申警方不會姑息利用年輕人犯案行為,本案成功申請藉此加刑,表示對毒品零容忍。(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