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日(29日)宣布,由即日起,車齡達30年或以上的車輛作首次登記時,可獲豁免受《噪音管制(汽車)規例》及《空氣污染管制(車輛設計標準)(排放)規例》管制。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近年有車主濫用相關古典車豁免安排,將有關車輛用作日常代步,甚至改裝車輛,成為噪音滋擾的源頭。環保署早前宣布,車齡達20年或以上的車輛在首次登記時可獲豁免受噪音及空氣污染物排放規例管制,做法引起爭議。因應業界和持份者的有關意見及優化建議,考慮平衡不同方面的社會訴求,現更新相關豁免的安排,市民可為車齡達30年的車輛向環保署申請豁免受現行的《噪音管制(汽車)規例》及《空氣污染管制(車輛設計標準)(排放)規例》管制,但須提交噪音及廢氣排放測試報告以作審批,以防止有關車輛在審批後或在日後會改裝,造成過量噪音或空氣污染等問題。
另外,為減低對業界在疫情期間的影響,環保署將酌情處理2007年或以前製造但未作首次登記的車輛,若有關車輛在今年6月1日零時前已簽訂合約購買或訂購及已支付該車輛的全部或部分價格,並已抵港報關或安排付運來港,市民可於7月15日下午5時前向環保署提交證明文件,仍可申請豁免現行噪音及空氣污染物排放規例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