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今日(30日)宣布開展第二期「精神健康項目資助計劃」。合資格機構(包括正接受社會福利署經常津助的非政府機構、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機構會員,以及在本港法例下註冊的專上院校)可於8月3日或之前向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秘書處提交建議書,申請撥款以推行精神健康項目。
在第二期資助計劃下,屬於5個訂明服務範疇其中之一的項目將獲優先考慮,包括為照顧者提供支援;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及青少年提供支援;加強家庭關係;為有精神健康需要長者提供支援;以及就喪親及哀傷管理提供支援。每宗申請的評審將依據其建議書的內容,並考量項目的優勢、影響、設計和可行性,以及申請機構的經驗及往績。
行政長官於《2020年施政報告》中宣布,2019年的社會事件及自2020年年初起持續的新冠疫情為市民的精神健康帶來不同程度的衝擊和影響。因此,政府在禁毒基金預留3億元,以期在社區層面加強支援有需要人士,並提高公眾對精神健康的關注。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負責統籌這項資助計劃,並與相關業界的服務提供者和非政府機構合作,從而識別需要和訂定優次,以推動及推廣相關項目。資助計劃分兩階段推出。第一期資助計劃已於去年7月開展。(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