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4日通報,近期,在中央追逃辦統籌協調和廣東省紀委監委指導下,經廣州市、番禺區紀委監委和公安機關不懈努力,「紅通人員」、職務犯罪嫌疑人盧光遠、盧光亮先後回國投案。
盧光遠,男,1955年5月生;盧光亮,男,1958年9月生,二人均系廣州市達浩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原股東,涉嫌對農村基層組織工作人員行賄,分別於2014年10月、11月外逃。2021年10月,國際刑警組織對二人發布紅色通緝令。
據通報,廣東省紀檢監察機關將該案列為重點攻堅案件,充分運用國際規則和國內法律,依法依規開展追逃追贓工作,形成有力法律震懾,二人最終主動回國投案。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文指出,盧光遠、盧光亮歸案是貫徹落實十九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精神,紮實開展「天網2022」行動的重要成果,彰顯了「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堅定決心。廣東省紀檢監察機關將繼續緊盯發生在民眾身邊的腐敗案件,加大對基層自治組織和民生領域外逃腐敗分子追逃追贓力度,全力維護民眾切身利益。
奉勸外逃人員認清形勢,放棄僥幸心理,主動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頂圖:「紅通人員」、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盧光亮回國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