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今日(13日)拘捕一名汽車租賃公司男銷售員,他涉嫌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所提供的租車服務,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名汽車租賃公司的男銷售員向顧客作出虛假聲稱,表示會於指定時間內向顧客退還租車服務的按金和尚未使用的租車費用,但最終並沒有退還有關金額。
此外,該銷售員向另一位顧客表示,只需先支付指定金額,之後再安排退款,便可把租車服務免費升級。但顧客支付指定金額後,該公司並沒有提供升級服務,亦沒有安排退款。
海關指,經深入調查後,今日拘捕該汽車租賃公司一名懷疑涉案的44歲男銷售員,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男子現正保釋候查。
海關提醒商戶須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